新《商標法》規定:商標寬展是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的,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;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,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。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。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
商標寬展時間進度表
1、客戶提交商標寬展材料 → 知夫子遞交商標局--------------快至1-5個工作日
2、知夫子遞交申請 → 商標局下發受理通知 -------------- 快至1-3個月
3、商標局審查 → 商標局核準續展 --------------快至3-4個月
注:以上時長僅供參考,不代表本平臺的承諾,具體以商標局審查時間為準。
商標寬展所需材料
1、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
申請主體為公司: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(蓋公章)
申請主體為個人:身份證、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(簽名)
2、商標寬展申請書
3、商標代理委托書
4、寬展商標申請號